正元智慧: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功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