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7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金额为32,000万元。同时,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与平安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公司、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分别与平安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2”),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1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保证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6,4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合同2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抵押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为主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6,400万元。
5、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6、抵押物类型:公司及惠州超频三部分自有房产。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9,741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31%,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280万元。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
2、《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超频三、惠州超频三);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