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金额为19,000万元(其中:14,000万元为2022年度授信额度,5,000万元为2023年度新增授信额度)。同时,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个旧圣比和”)作为保证人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023深银市最保字第0014号),现将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9,741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31%,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280万元。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个旧圣比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