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因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有效期、担保费率、收取方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7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近日,公司、杜建军先生及刘郁女士分别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信托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分别与中国信托银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现将上述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杜建军及刘郁分别与中国信托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杜建军、刘郁
3、债务人: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公司担保的最高主债权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杜建军、刘郁担保的最高主债权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7、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公司、惠州超频三分别与中国信托银行签署的质押合同
1、质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出质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公司担保的最高主债权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惠州超频三担保的最高主债权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方式:保证金质押
6、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43,441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32%,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40,980万元。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超频三);
2、《最高额保证合同》(杜建军、刘郁);
3、《最高额质押合同》(超频三);
4、《最高额质押合同》(惠州超频三)。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