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2023年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持续督导小组成员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了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频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刚、常乐
(三)培训时间:2024年4月24日
(四)培训方式:通过发送电子课件要求持续自主学习
(五)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主题为“股权资本市场动态及案例分析”,重点介绍了近期资本市场监管趋势及新规动态情况、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违规案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注意事项等相关上市公司规范运行的事项。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超频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了解,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超频三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李 刚 常 乐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