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股东张魁先生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魁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张魁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279,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同时经综合考虑,张魁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张魁 | 大宗交易 | 2024年7月25日 至今 | 3.83 | 780,016 | 0.17% |
集中竞价 (盘后定价) | 4.27 | 2,586,600 | 0.57% | ||
4.72 | 1,913,310 | 0.42% | |||
合计 | - | - | 5,279,926 | 1.15% |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张魁先生根据其自身实际情况,经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
二、股东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张魁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7月25日至今 | |||||
股票简称 | 超频三 | 股票代码 | 300647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5,279,926 | 1.15% | ||||
合计 | 5,279,926 | 1.1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6,232,567 | 5.74% | 20,952,641 | 4.5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232,567 | 5.74% | 20,952,641 | 4.5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注:张魁先生通过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913,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张魁先生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同时经综合考虑,张魁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张魁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张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张魁先生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张魁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魁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