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担保,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剂,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有效期、担保费率、收取方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7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炯达能源”)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照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 总额度 | 未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调剂担保额度 | 调剂后担保总额度 | 调剂后可使用担保额度 |
超频三 | 炯达能源 | 10,000.00 | 6,500.00 | -1,000.00 | 9,000.00 | 5,500.00 |
超频三 | 深圳照明 | 0.00 | 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炯达能源、深圳照明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符合调剂条件。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担保额度调入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TMLL53
3、成立日期:2023年4月19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清林路524号天安数码创新园1号厂房B1304
5、法定代表人:杜建军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照明器具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灯具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照明器具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五金产品制造;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766.13 | 8,517.86 |
负债总额 | 614.85 | 335.18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589.85 | 326.87 |
净资产 | 8,151.27 | 8,182.68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456.46 | 4,656.11 |
利润总额 | 70.35 | 42.10 |
净利润 | 51.27 | 31.41 |
9、股权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55%股权,深圳市泰跃盛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4%股权,深圳市云上聚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1%股权。10、被担保方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均为1,000万元。同时,公司就上述事项分别与中国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现将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40,220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67%,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39,220万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