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