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20003号)(以下简称《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公司收到《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并根据要求将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