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延长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