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1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的担保额度止。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具体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洽谈、签署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星云检测)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近日签订了编号为2024年SME福马人授字1282号的《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24年9月27日起到2025年9月19日止。公司为宁德星云检测在《授信额度协议》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于2024年9月27日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年SME福马人最保字1282号)。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累计使用人民币14,154.86万元(含本次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1日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疏港路11号法定代表人:刘智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计量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标准化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宁德星云检测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80% | 800 |
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 | 200 |
合计 | 100% | 1,000 |
主要财务状况:宁德星云检测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2023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159.65 | 11,335.95 |
负债总额 | 4,833.25 | 5,266.77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125.88 | 639.56 |
流动负债总额 | 3,348.59 | 3,755.38 |
净资产 | 5,326.40 | 6,069.19 |
营业收入 | 4,616.89 | 2,267.18 |
利润总额 | 1,688.90 | 953.60 |
净利润 | 1,325.70 | 742.79 |
或有事项(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无 | 无 |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3C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宁德星云检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编号:2024年SME福马人最保字1282号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被担保人: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保证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债权人根据《授信额度协议》在授信额度内与被担保人发生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被担保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保证责任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710.37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80%,均系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人民币21,567.98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人民币24,277.16万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24年SME福马人授字1282号);
2、《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年SME福马人最保字1282号)。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