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金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3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详见2024年10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