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2-26  星云股份(300648)公司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2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在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