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的通知,获悉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 李有财 | 是 | 1,430,000 | 8.48% | 1.08% | 2023年12月27日 | 2026年3月6日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447,000 | 2024年2月6日 | 2026年3月6日 | |||||
| 刘作斌 | 是 | 2,140,000 | 16.68% | 1.61% | 2023年12月27日 | 2026年3月6日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 660,000 | 2024年2月6日 | 2026年3月6日 | |||||
| 合计 | 4,677,000 | 12.02% | 2.68% | - | - | - | |
注: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和刘作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财和刘作斌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2.69%和9.6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2.32%的股份,上述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财先生和刘作斌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李有财 | 22,124,190 | 12.69% | 3,864,192 | 17.47% | 2.22% | 1,955,000 | 50.59% | 14,638,143 | 80.17% |
| 刘作斌 | 16,782,152 | 9.63% | 3,864,192 | 23.03% | 2.22% | 2,450,806 | 63.42% | 10,135,808 | 78.46% |
| 合计 | 38,906,342 | 22.32% | 7,728,384 | 19.86% | 4.43% | 4,405,806 | 57.01% | 24,773,951 | 79.46% |
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上表李有财先生和刘作斌先生“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股份性质为董监高锁定股(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解除质押的其他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