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证券简称:星云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相关的《股份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交易各方仍在就协议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存在因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
2.本次交易完成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星投资)将不再持有FranklinWHEnergy,Inc.(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股份,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的收益将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本次交易尚需执行协议签署、标的资产交割、款项支付等手续,最终能否完成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出售方)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方为FR-0108FUNDII,aSeriesofLoyolaVista,LP,标的公司为FranklinWHEnergy,Inc.。兴星投资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
1.5682%。本次交易事项为兴星投资拟向受让方出售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标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兴星投资将不再持有FranklinWHEnergy,Inc.的股权。
本次交易双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兴星投资出售其持有FranklinWHEnergy,Inc.的全部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东登记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审批及法律障碍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需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已全部完成。本次交易不涉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FR-0108FUNDII,aSeriesofLoyolaVista,LP |
| 企业性质 | 合伙企业 |
| 注册地 | 8TheGreenSteR,Dover,Delaware19901,USA |
| 主要办公地点 | 10080N.WolfeRoad,Cupertino,CA95014,USA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LoyolaVistaManagement,LLC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0485595 |
| 主营业务 | 负责特殊目的载体基金的组织管理,以开展私募市场投资。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一名多米尼加共和国籍自然人持股16.9766%,一名美利坚合众国自然人持股12.1261%,一名美利坚合众国自然人持股8.4883%,一名加拿大籍自然人持股8.2862%,其他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54.1228%。 |
受让方成立不足一年,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受让方与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公司审慎评估,认为受让方具备本次交易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 资产名称 | FranklinWHEnergy,Inc.1.5682%的股权 |
| 资产类别 | 股权 |
| 权属情况 | 该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未设定质押等担保措施,亦未被司法机关予以冻结,不存在权利瑕疵的其他情况。 |
| 所在地 | 开曼群岛 |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FranklinWHEnergy,Inc. |
| 注册地 | 开曼群岛 |
| 注册资本 | 50,000美元 |
| 主营业务 | 新能源储能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F.PopperLimited持股19.6021%,FWHEnergyFreedomILimited持股13.2510%,兴星投资持股1.5682%,其他股东合计持股65.5787%。 |
标的公司是一家境外非公众公司,其主要经营数据涉及商业机密,披露该等经营数据将损害其利益,故未披露标的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
FR-0108FUNDII,aSeriesofLoyolaVista,LP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初步协商,本次交易总购买价格将结合标的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行业发展前景、市场同类交易估值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最终价格将在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中明确,定价公允合理。
2.支付方式:约定受让方于交易交割时通过电汇方式将全部购买价款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至兴星投资指定的银行账户。
3.支付期限:约定受让方应在交割当日将购买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毕。
(三)交割安排
1.交割时间:本次交易交割将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全
部满足(或经相关方以书面形式豁免)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或于交易各方另行协商确定日期通过远程交换文件的方式进行。
2.交割事项:
兴星投资向受让方及标的公司交付经正式签署的协议原件、标的股份的原始股份证书(交由标的公司注销);
受让方支付全部购买价款;
受让方交付经正式签署的《加入协议》或类似文件,以加入标的公司的股东协议;
标的公司向受让方交付股份证书副本(原件于交割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经标的公司董事核证的股东名册副本,以及标的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的决议副本。
3.过渡期安排:约定自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损益由兴星投资享有或承担。
(四)协议生效条件及期限
1.生效条件:约定本协议自交易各方均正式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无其他附条件或附期限生效的约定。
2.有效期限:约定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至各方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之日止。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债务重组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标的公司、受让方之间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新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情形。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整体发展战略及市场环境作出的合理决策。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回笼资金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资源集中投入到主营业务中,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的收益将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兴星投资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其他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积极关注最新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