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4日、2023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2023-015),公司股东刘克章先生根据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于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6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90,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8,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截至2023年7月27日,刘克章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为1,699,9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刘克章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超过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刘克章 | |||
住所 | 杭州市滨江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月4日至2023年7月27日 | |||
股票简称 | 杭州园林 | 股票代码 | 300649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原持股5%以上股东刘克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699,907 | 1.28 | ||||
合计 | 1,699,907 | 1.2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方式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8,320,000 | 6.2832 | 6,620,093 | 4.999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320,000 | 6.2832 | 6,620,093 | 4.999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4日、2023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2023-015),股东刘克章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变动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计划一致。 |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备查文件
1、刘克章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