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杭州园林(300649)公司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

二、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3年1-6月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颉丸动漫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颉丸动漫”)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100万元。预计与杭州万林数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林数链”)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300万元。预计与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正咨询”)及其全资子公司大漠数据技术(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漠数据”)、浙江之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之建”)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2,000万元。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颉丸动漫、万林数链、建正咨询、大漠数据、浙江之建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夏宜平 于友达 刘志华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