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杭州园林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傅琪 | 联系电话:0571-85316112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航飞 | 联系电话:0571-8531611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不适用(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度全部使用完毕,并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不适用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已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2次(已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2次(已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6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 无 | 不适用 |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情况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股份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股份减持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发行人各主体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涉及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利润分配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自愿锁定股份的声明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4.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9.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6.58%,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影响,公司部分项目推进、应收账款回款放缓,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__罗傅琪 陈航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9 月 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