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 月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 于2025 年5 月13 日经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 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 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要求,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诚信状况、业 务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4 月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12 月2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 进行沟通,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安排、重要 时间节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4 月2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进 行沟通,对2025 年审计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沟通。
(四)2026 年4 月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 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 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及时。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