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达”)提供不超过14,0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国泰世华银行”)签署了《担保契约》,约定公司为博思达与国泰世华银行签订的《一般融资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4,000万美元。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博思达提供担保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英文名称 | Upstar Technology (HK) Limited |
被担保人中文名称 | 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注册日期 | 2010年3月18日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册号码 | 1432284 |
注册地址 | 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保中心1座10楼1003室 |
主营业务 | 电子贸易 |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境外子公司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1,699.36 | 69,942.67 |
负债总额 | 16,211.72 | 12,342.75 |
应收账款 | 17,477.63 | 14,616.53 |
净资产 | 55,487.64 | 57,599.92 |
项目 | 2023年年度 (经审计) | 2024年1月-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15,331.10 | 65,517.48 |
营业利润 | 7,420.17 | 2,313.04 |
净利润 | 6,221.54 | 1,931.39 |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太龙股份与国泰世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也称“权利人”):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也称 “借款人”):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最高本金余额:4,000万美元
(2)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范围:
担保人须偿还借款人欠国泰世华银行的(不论现在或将来、实际或或有、不论以债务人或担保人身份、不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共同及各别的)全部款项连同全部累算利息及国泰世华银行因本担保契据而招致的成本、费用及开支,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
6、保证期间:
本担保契据作为持续性担保,对担保人具约束力,不会因发生任一项特定事件,而被解除或以任何方式受到影响。本担保契据是有效、有约束力及可执行的,就算发生任何贷款人名称、组成的改变或贷款人与任何其他银行或企业的合伙或融入。在不损害上诉的一般适用性的原则下,本担保契据可于贷款人实际收到由以下人士提出的终止本担保契据的书面通知后三(3)个月通知期届满当日被终止:
(1)如果担保人只由一方构成,(按具体情况而定)该方或该方的清盘人、接管人、法定遗产代理人或法律代表;
(2)如果担保人由多于一方构成,共同受到特定事件影响的各方全体,或按具体情况而定其清盘人、接管人、法定遗产代理人或法律代表,连同没有受特定事件影响的作为担保人的各方(如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6月12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567.07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06%。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授信协议》;
2、《担保契约》;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