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占龙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公司制度与监管法规有效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