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书面承诺书
根据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王荔红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被提名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鉴于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
王荔红2024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