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吴伟明 程博 许强2023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