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1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年4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仁荣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 加公司收益。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 权的人员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 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 票,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