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生物: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06  正海生物(30065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53 证券简称:正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0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44.9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44.10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14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90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113,5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2%。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56,79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5)。

二、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80,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05,000股后的179,59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18040元(含

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05,000股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调整后每股分红比例×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即,(0.801804×179,595,000股)÷180,000,000股×10=7.999999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7999999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约定,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44.90元/股–0.7999999元/股=44.1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在回购价格上限44.1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33,78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3%;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66,89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