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已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袁峥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事宜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等进行了审核,考虑到1名激励对象离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73,44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