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先后于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
本次《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