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关于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7  晶瑞电材(30065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3-151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调整前“晶瑞转2”的转股价格为17.40元/股,本次调整后“晶瑞转2”的转股价格为17.36元/股;

2、“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3.65元/股;

3、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均为2023年11月29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晶瑞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687号”文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8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500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580号”文同意,公司18,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9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晶瑞转债”,债券代码“12303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0年3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晶瑞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38元/股。

2、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18.38元/股,“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3、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虎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号)核准,公司向李虎林发行11,749,143股股份、向徐萍发行8,812,8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上述股份发行已经完成并于2020年3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38元/股调整为17.9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3月12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4、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虎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亿元。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10,779,734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0年6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94元/股调整为18.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4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5、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12,108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90,878股、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121,23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0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50元/股调整为18.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

6、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2020年10月16日公司总股本188,735,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9666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53元/股调整为18.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0月28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9)。

7、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18.43元/股,“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8、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2021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188,700,6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37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1493股,不送红股。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43元/股调整为10.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7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9、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相

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10.13元/股,“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不变。10、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5,810,032股股份的登记手续,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2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13元/股调整为10.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7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11、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21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0.66元/股。

12、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2022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6,684,1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8256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877934股,不送红股。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66元/股调整为6.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0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13、2022年11月4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1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6.25元/股。

14、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共计20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6.25元/股。

15、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2023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585,821,957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583,934,5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公司通过回购证券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887,375股不享有本次权益分派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公司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剔除回购证券专户后的公司总股本×每股现金分红比例=583,934,582股×0.05元/股=29,196,729.10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以截止2023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585,821,957股计算,含回购证券专户股份,下同)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9,196,729.10元/585,821,957股=0.0498389元/股(保留7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以0.0498389元/股计算每股派送现金红利。

公司实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份总数=剔除回购证券专户后的公司总股本×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583,934,582股×0.7=408,754,207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实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408,754,207股/585,821,957股=0.6977447(保留7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以0.6977447计算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25元/股调整为3.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0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16、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共计2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3.65元/股。

(二)“晶瑞转2”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50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23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300万元,期限6年。公司52,3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9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瑞转2”,债券代码“123124”。

根据相关规定和《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2年2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晶瑞转2”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31元/股。

2、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2”的转股价格。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50.31元/股,“晶瑞转2”转股价格不变。

3、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5,810,032股股份的登记手续,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2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2”的转股价格由50.31元/股调整为50.1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7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4、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21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2”转股价格由50.16元/股调整为50.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24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发布的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5、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截止2022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6,684,1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8256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6.877934股,不送红股。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2”的转股价格由50.14元/股调整为29.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0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6、2022年11月4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1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2”的转股价格。由于归属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晶瑞转2”转股价格不变,仍为29.64元/股。

7、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共计20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2”转股价格由29.64元/股调整为29.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4月28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8、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2023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585,821,957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583,934,5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公司通过回购证券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887,375股不享有本次权益分派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公司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剔除回购证券专户后的公司总股本×每股现金分红比例=583,934,582股×0.05元/股=29,196,729.10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以截止2023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585,821,957股计算,含回购

证券专户股份,下同)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9,196,729.10元/585,821,957股=0.0498389元/股(保留7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以0.0498389元/股计算每股派送现金红利。

公司实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份总数=剔除回购证券专户后的公司总股本×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583,934,582股×0.7=408,754,207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实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份总数/公司总股本=408,754,207股/585,821,957股=0.6977447(保留7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以0.6977447计算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2”的转股价格由29.62元/股调整为17.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0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9、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共计2名人员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流通。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2”转股价格由17.41元/股调整为17.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7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发布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及《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派送现金股利: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晶瑞转债”、“晶瑞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况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前,“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为3.65元/股、“晶瑞转2”的转股价格为17.40元/股。截至2023年11月24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为994,950,063股。本次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新增股本2,893,763股,归属价格为4.62元/股,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对“晶瑞转债”、“晶瑞转2”转股价格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晶瑞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计算方法如下:

P1=(P

+A×k)/(1+k)=(3.65+4.62×2,893,763/994,950,063)/(1+2,893,763/994,950,063)=3.65元/股

2、“晶瑞转2”调整转股价格的计算方法如下:

P1=(P

+A×k)/(1+k)=(17.40+4.62×2,893,763/994,950,063)/(1+2,893,763/994,950,063)=17.36元/股本次2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仍为3.65元/股,“晶瑞转2”的转股价格由目前的17.40元/股调整为17.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29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