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9  晶瑞电材(300655)公司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82.28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843.93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4.3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531.18万元,扣除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2,919.6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971.0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409.33万元。按照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的成长性,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稳定投资者预期,更好的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以下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97,870,947股扣减公司回购证券专户中的1,887,375股后的股本即按照995,983,5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新增股份发行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权激励归属、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仍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而提出,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合法、合规,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积极回报。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积极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