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惯例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酬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勤勉尽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事务所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巫扬华 | 2005年 | 2005年 | 2010年 | 2023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方思铭 | 2021年 | 2016年 | 2020年 | 2023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章顺文 | 1994年 | 2008 年 | 2008年 | 2023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巫扬华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2年 |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年 |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 |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方思铭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章顺文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2年 | 深圳市行健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1年 |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1年 |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1年 |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1年 |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1年 |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1年 | 深圳市行健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1年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0年 |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0年 |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0年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诚信记录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诚信记录良好。
3.独立性
上述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损害其独立性的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可以承接本次审计业务。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2023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
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