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9  民德电子(300656)公司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9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9:15-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文焕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公司股

份数84,020,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669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3,810,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48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9,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13%。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5人,代表股份1,386,955股,占公司总股份0.803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9,380股,占公司总股份0.1213%。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张波先生、邢德修先生、张驰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83,978,6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05%;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45,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006%;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9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素娜、邹惠仪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