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4-16  民德电子(300656)公司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许文焕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许文焕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4月16日

3、是否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许文焕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三、提议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副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自公告披露日三个交易后起的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香灿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634%)。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副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自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许香灿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99,2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除此之外,许香灿先生和许文焕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它股份增减持情况。许文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备注:许香灿先生和许文焕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双方系父子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计持有公司25.12%的股份;其中,许香灿先生已退休,许文焕先生目前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四、提议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许香灿先生和许文焕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许文焕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上述提议后,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许文焕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