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德电子”)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博迅睿”)原股东高枫、龚良昀先生的业绩补偿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补偿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与泰博迅睿原股东高枫、龚良昀签署的《关于以现金购买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协议》《关于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关于以现金购买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协议的补充协议》《关于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协议的补充协议》《关于以现金购买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协议的补充协议
(二)》《关于以现金购买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三)》中的约定,高枫、龚良昀承诺,若2022年至2027年泰博迅睿任一年度的资产减值金额超过当年度净利润,则高枫、龚良昀应在审计报告出具的当年度向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进行补偿。
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3)第0154号],2022年民德电子对泰博迅睿商誉计提减值549.21万元;根据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4)第0180号],2023年公司对泰博迅睿商誉计提减值1,905.86万元;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190号],2023年度高枫、龚良昀对上市公司的补偿款金额为2,455.07万元。泰博迅睿原股东高枫、龚良昀已向上市公司出具《确
认函》,就该等补偿金额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后续将按照上述协议约定期限进行补偿款支付。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若泰博迅睿原股东高枫、龚良昀未在2024年半年报公布之前按协议足额支付上述补偿款,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文焕先生对前述未收到的补偿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截至2024年8月23日,高枫已现金支付补偿款1,325.74万元,龚良昀已现金支付补偿款1,129.33万元,两人合计已向上市公司支付了2,455.07万元补偿款。至此,高枫、龚良昀遵照协议约定对2023年度泰博迅睿公司业绩承诺的现金补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文焕先生对上述补偿款的连带担保责任也相应解除。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