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新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