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对2017至2021年各年年度报告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7至2021年各年年度报告更新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厦门证监局对公司的现场检查情况和公司对内部管理涉及业务的相关事项进行的内部核查,发现往期披露的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等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的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3]361Z0442号)。上述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由于本次差错更正涉及多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同时公司又处在编制2022年年度报告期间,导致公司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年度报告更新工作。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完成后,就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开展更新工作。现已完成有关报告的更新工作并正式披露。
本次公司2017年~2021年各年度报告更新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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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
2023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