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20  弘信电子(3006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5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更快地推动公司AI业务的发展,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向控股子公司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0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额度,基于审慎原则,公司董事李强先生、宋钦先生、李震先生、陈素真女士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AI算力业务的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以现金借款方式向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11,00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提供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含燧弘华创)最近一年同期限平均融资利率。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使用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D5QMNE8K

3、法定代表人:李强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12-11

6、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277号5楼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0060%
上海沪弘智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40%

(二)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819.9111,106.35
负债总额4,020.004,308.18
所有者权益6,799.916,798.17
项目(经审计)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0.00
利润总额-0.09-1.74

注:燧弘华创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甘肃燧弘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燧弘绿色算力有限公司发展AI算力业务。截止2024年一季度已实现算力业务收入7.6亿元人民币,已成为公司发展的第二增长曲线,AI算力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燧弘华创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亦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沪弘智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D5BG0K2G

3、法定代表人:李强

4、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12-07

6、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277号5楼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咨询策划服务;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李强2,100.0052.5%
2毛燕800.0020%
3唐锋600.0015%
4周江波100.002.5%
5宋钦100.002.5%
6陈素真100.002.5%
7李震100.002.5%
8江清雾50.001.25%

净利润

净利润-0.09-1.74
9陈文辉50.001.25%
合计4,000.00100%

关联关系:李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宋钦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震先生为公司董事、陈素真女士为公司董事、周江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构成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对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实质的控制。因资金筹集等原因,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较为困难。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单方面提供,公司本次向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含燧弘华创)最近一年同期限平均融资利率。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一会计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无。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财务资助事项,财务资助双方尚未签订正式的协议,后续将由双方在实际发生时进行约定。公司本次向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含燧弘华创)最近一年同期限平均融资利率。上述资务资助的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协议的具体内容以财务资助双方实际签署的内容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对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整体风险可控。公司此次为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本次公司为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AI算力业务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限银

行贷款利率,且不低于公司(含燧弘华创)最近一年同期限平均融资利率,定价公允、合理。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AI算力业务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规范其资金的使用,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综上,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AI算力业务的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公司对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实质控制权,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违约风险较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支持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AI算力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燧弘华创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的控制,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整体风险可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无。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