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有关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金融”)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甘肃燧弘绿色算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绿色”)向邦银金融开展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50.09万元;公司作为保证人与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湖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弘信”)向鄱阳湖租赁开展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00.48万元。
燧弘绿色由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华创”)全资控股,公司持有燧弘华创60%股权,上海沪弘智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持有燧弘华创40%股权,沪弘智创就本次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持有江西弘信2.2989%股份的小股东鹰潭丰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公司为江西弘信提供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在公司审议通过的融资租赁额度范围内。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邦银金融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邦银金融;
2、保证金额:人民币3,850.09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对甲方所负有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前息(如有)、租金、风险抵押金、提前还款补偿金(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购价款、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应返还的代垫款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等,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满三年时止。
(二)公司与鄱阳湖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鄱阳湖租赁;
2、保证金额:人民币3,300.48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等应付款项(指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付给债权人的租赁本金、利息、保证金、迟延履行金和期末留购价等)、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8,270.57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79%,均系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与邦银金融签署的《保证合同》;
2、沪弘智创《反担保函》;
3、与鄱阳湖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4、鹰潭丰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