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8-02  弘信电子(300657)公司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2024年7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公司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燧弘智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智优”)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总额为12,706.21万元,租赁期限为60个月。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华创”)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燧弘绿色算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绿色”)为前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

公司作为保证人,与长城国兴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燧弘智优向长城国兴开展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706.21万元;燧弘华创作为出质人与长城国兴签订《权利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燧弘智优100%股权为出质物,为燧弘智优向长城国兴开展融资租赁提供质押担保,出质物价值为

人民币2,000.00万元;燧弘绿色作为出质人与长城国兴签订《权利质押合同》,以其应收账款收款权为出质物,为燧弘智优向长城国兴开展融资租赁提供质押担保,出质物价值为人民币13,500.00万元。燧弘智优由燧弘华创全资控股,公司持有燧弘华创60%股权,上海沪弘智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持有燧弘华创40%股权,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智优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长城国兴;

2、保证金额:人民币12,706.21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的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保证金、垫付款项、法定迟延履行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前述债权或相关权利所产生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燧弘华创签订的《权利质押合同》

1、质权人:长城国兴;

2、出质物:甘肃燧弘智优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3、出质物价值:2,000.00万元;

4、担保范围: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为主合同项下,质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的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保证金、垫付款项、法定迟延履行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前述债权或相关权利所产生的费用等;

5、质押期限:质押期限与债务履行期限相一致。

(三)燧弘绿色签订的《权利质押合同》

1、质权人:长城国兴;

2、出质物:应收账款收款权;

3、出质物价值:13,500.00万元;

4、担保范围: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为主合同项下,质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的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保证金、垫付款项、法定迟延履行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前述债权或相关权利所产生的费用等;

5、有效期间:质押期限与债务履行期限相一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5,045.4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9.69%,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长城国兴签订的《保证合同》;

2、燧弘华创与长城国兴签订的《权利质押合同》;

3、燧弘绿色与长城国兴签订的《权利质押合同》;

4、沪弘智创《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