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9-12  弘信电子(3006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8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何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何为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何为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为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何为,1957年9月出生,中国籍,重庆大学化学系应用化学专业硕士。历任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化学教研室副主任;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化学系电化学实验室做访问学者;电子科技大学化学系主任、副教授、教授;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化学系客座教授;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应用化学系系主任、教授、博导;2018年1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年10月起,兼任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珠海分实验室主任;2015年3月起,兼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教育与培训工作委员会主任;2017年3月起,兼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顾问。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睿龙材料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2、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提案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案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4年9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邮寄地址:厦门翔安火炬高新区翔海路19号弘信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郑家双

邮政编码:361101

联系电话:0592-3160382

传真号码:0592-3155777

电子信箱:hxdzstock@hon-flex.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

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何为2024年9月11日

附件: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或本单位)有权随时按《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中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或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为作为本人(或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出席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提案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画“√”,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方框中画“√”,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