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和相关会议议案。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人数3人。监事杨辉先生、徐小兰女士、唐正蓉女士现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48.6480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