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3—22页
三、资质附件………………………………………………………第23—27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8-407号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弘信电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弘信电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弘信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弘信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弘信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弘信电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8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13,42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83元,共计募集资金722,368,989.2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842,800.31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共计15,902,800.31元,其中1,060,000.00元前期已支付)后的募集资金为707,526,188.93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股权登记及材料制作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94,862.3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5,171,326.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31号)。
2.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5,700,000张,共计募集资金57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70,000.00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共计6,000,000.00元,其中1,230,000.00元前期已
支付)后的募集资金为565,23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81,182.2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2,218,817.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84号)。
3.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9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564,10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5元,共计募集资金180,999,994.5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1,999,994.5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证券登记结算费及材料制作费、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36,121.3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0,263,873.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53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 40340001040052331 | 0.00 | 已销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29680100100931955 | 70,752.62 | 0.00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 592900024510303 | 0.00 | 已销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 4100028629200087573 | 0.00 | 已销户 | |
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 | 2210000100000235891 | 0.00 | 已销户 | |
合 计 | 70,752.62 | 0.00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35.49万元,系收回前期先行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106万元及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29.49万元
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29680100101028519 | 56,523.00 | 0.00 | 已销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15585756760083 | 0.00 | 已销户 | |
中国进口银行厦门分行 | 2210000100000228319 | 0.00 | 已销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 592900024510603 | 0.00 | 已销户 | |
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 | 2210000100000231113 | 0.00 | 已销户 | |
合 计 | 56,523.00 | 0.00 | 已销户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01.12万元,系收回前期先行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123万元及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78.12万元
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 | 129420100100312365 | 17,200.00 | 0.01 | |
合 计 | 17,200.00 | 0.01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173.61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2020年5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
募投项目中“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从“厦门市翔安区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23号A-14栋”变更至“厦门市翔安区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风西路4号弘信移动互联创业园2号楼第2层、第3层”。变更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司产能扩充及厂房规划调整,原有规划场地已难以满足公司建设募投项目的需求,公司对该募投项目区域进行重新规划。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2.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2月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7,200.0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二期项目”。变更原因主要是由于FPC产能及其建设资金需求下降,同时软硬结合板产能扩充需求急切,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7,200.0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二期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97%。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3.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原因主要是相关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880.82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60%。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4.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弘
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二期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该项目的原因系国内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变化。该项目终止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803.37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占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88%。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0)。
(二)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原因主要是相关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37.24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77%。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2.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该项目的原因系国内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变化。该项目终止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682.11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占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30)。
(三) 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将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29.2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比例0.16%。因前述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履行董事会审批。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及原因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4、附件5和附件6。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 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SMT为FPC生产过程中的一道工序,并不直接产生收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本项目效益主要体现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对客户“一站式”服务能力和保证产品质量方面。
(2) FPC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本项目为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本项目效益主要体现在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切实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品质保障能力,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更新和技术进步的需求,保持公司技术上的领先优势,有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2.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费用,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3. 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费用,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翔安工厂挠性印制电路板技改及扩产项目”“江西软硬结合板二期项目”预计的达产年均效益分别为4,289.80万元、1,842.1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的效益分别为-9,518.75万元、-13,172.94万元;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预计的达产年均效益分别为7,632.71万元和2,085.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实现的效益分别为-14,030.68万元和-23,618.99万元。近年来,受市场经济环境及消费电子市场下行的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市场价格下行,公司呈现亏损状态,导致累计效益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97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电子)100%股权,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22年6月17日,华扬电子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了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7628396450D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交易对方巫少峰、朱小燕等4位股东持有的华扬电子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现公司持有华扬电子100%股权,华扬电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 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4,748.43 | 22,614.46 | 25,676.44 |
负债总额 | 7,129.00 | 7,792.14 | 14,503.5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619.43 | 14,822.32 | 11,172.93 |
(三) 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25,480.69 | 25,851.98 | 34,651.42 |
净利润 | 2,796.28 | 3,649.40 | 4,332.05 |
(四) 盈利预测及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巫少峰、朱小燕、华扬同创、颜永洪全部标的公司股东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华扬电子原股东巫少峰、朱小燕、颜永洪、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华扬电子在2021至2024年度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64亿元。承诺期届满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若华扬电子在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值,由交易对方对公司进行补偿。
华扬电子效益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至2023年 |
累计实际完成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10,637.96 |
占承诺业绩的比例 | 64.86% |
注:2021年度至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263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扬电子尚处于业绩承诺期内,相关承诺事项处于正常履行状态。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2.5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该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39)。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增加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1亿元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上述增加后的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69)。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2.2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5)。
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2020年12月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3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5.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增加后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2)。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1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三) 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结余
0.01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季末结息所致。
十、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 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变相置换募集资金
公司在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变相置换募集资金1,897.75万元(其中重复置换47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项目 | 承诺投资项目 | 金额 | 处理程序 |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 | 1,897.75 |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二) 工程造价和设备采购价高于实际价格
公司在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存在部分工程及设备合同签订价格高于工程实际造价和设备采购价的情形,导致共有1,524.34
万元募集资金未履行法定程序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项目 | 承诺投资项目 | 金额 | 处理程序 |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翔安工厂挠性印制电路板技改及扩产项目 | 341.40 |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852.67 | |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 | 330.27 | |
合 计 | 1,524.34 |
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款项转回。前述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确认并审议通过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0)。综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已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规范且尚未纠正的情形。
十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存在差异,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之“十、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1.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5.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6. 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0,517.1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2,175.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274.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4.57%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及以前年度:50,357.22 2021年:12,499.55 2022年:6,089.03 2023年:3,229.6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翔安工厂挠性印制电路板技改及扩产项目 | 翔安工厂挠性印制电路板技改及扩产项目 | 24,792.95 | 24,792.95 | 24,249.30 | 24,792.95 | 24,792.95 | 24,249.30 | -543.65 | 2020年7月 |
2 | 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17,971.59 | 10,771.59 | 9,789.55 | 17,971.59 | 10,771.59 | 9,789.55 | -982.04 | 2020年12月 |
3 | 江西软硬结合板二期项目 | 不适用 | 7,200.00 | 4,593.09 | 不适用 | 7,200.00 | 4,593.09 | -2,606.91 | 2022年12月 | |
4 | FPC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 | FPC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 | 7,252.55 | 7,252.55 | 7,381.27 | 7,252.55 | 7,252.55 | 7,381.27 | 128.72 | 2021年6月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20,500.04 | 20,500.04 | 26,162.28 | 20,500.04 | 20,500.04 | 26,162.28 | 5,662.24 | 不适用 |
合 计 | 70,517.13 | 70,517.13 | 72,175.49 | 70,517.13 | 70,517.13 | 72,175.49 | 1,658.36 |
注:实际投资金额合计72,175.49万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658.36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理财收益
附件2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6,221.8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6,965.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347.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73%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12,853.46 2021年:35,684.57 2022年:6,731.84 2023年:1,696.0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 | 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 | 29,590.46 | 29,590.46 | 27,968.78 | 29,590.46 | 29,590.46 | 27,968.78 | -1,621.68 | 2021年11月 |
2 | 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 | 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 | 9,863.49 | 9,863.49 | 8,276.26 | 9,863.49 | 9,863.49 | 8,276.26 | -1,587.23 | 2021年12月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偿还银行贷款 | 16,767.93 | 16,767.93 | 16,796.09 | 16,767.93 | 16,767.93 | 16,796.09 | 28.16 | 不适用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924.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924.83 | 3,924.83 | 不适用 | |
合 计 | 56,221.88 | 56,221.88 | 56,965.96 | 56,221.88 | 56,221.88 | 56,965.96 | 744.08 |
注:实际投资金额合计56,965.96万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744.08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理财收益
附件3
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026.3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7,040.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9.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17%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2年:17,011.08 2023年:29.24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中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 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中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 9,251.39 | 9,251.39 | 9,236.08 | 9,251.39 | 9,251.39 | 9,236.08 | -15.31 | 不适用 |
2 | 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项目 | 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项目 | 7,775.00 | 7,775.00 | 7,775.00 | 7,775.00 | 7,775.00 | 7,775.00 | 不适用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9.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9.24 | 29.24 | 不适用 | |
合 计 | 17,026.39 | 17,026.39 | 17,040.32 | 17,026.39 | 17,026.39 | 17,040.32 | 13.93 |
注:实际投资金额合计17,040.32万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3.93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附件4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注1]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1 | 翔安工厂挠性印制电路板技改及扩产项目 | 64.88% | 4,289.80 | -2,213.82 | -3,984.84 | -3,495.84 | -9,518.75 | 否[注2] |
2 | 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江西软硬结合板二期项目 | 38.48% | 1,842.11 | -2,309.29 | -3,519.45 | -7,344.20 | -13,172.94 | 否[注3] |
4 | FPC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系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净利润[注2] 翔安工厂挠性印制电路板技改及扩产项目受下游市场需求放缓影响,产能释放进度减缓,尚未完全释放,未能达成预计效益[注3] 江西软硬结合板二期项目因订单转移及新客户导入速度均低于预期,产能稼动率不足致使大额投资产生的固定成本及人工成本分配至产品后,单位成本较高,未能达成预计效益
附件5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注1]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1 | 荆门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 | 70.74% | 7,632.71 | 不适用 | -1,742.42 | -12,288.26 | -14,030.68 | 否[注2] |
2 | 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 | 38.48%[注3] | 2,085.25 | -6,588.48 | -7,068.77 | -9,961.74 | -23,618.99[注4] | 否[注5]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系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净利润[注2] 公司的产品主要运用于手机等消费电子行业,受消费电子行业需求下滑影响,未能达成预计效益[注3] 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和江西软硬结合板二期项目属于同一公司产线,故产能利用率一致[注4] 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和江西软硬结合板二期项目属于同一公司产线,实现效益计算方法为按该项目投入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进行分摊[注5] 江西弘信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软硬结合板建设项目因订单转移及新客户导入速度均低于预期,产能稼动率不足致使大额投资产生的固定成本及人工成本分配至产品后,单位成本较高,未能达成预计效益
附件6
202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注1]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1 | 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中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 不适用 | 16,400.00 | 4,358.00 | 3,533.19 | 2,746.77 | 10,637.96 | 不适用[注2] |
2 | 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承诺效益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业绩承诺,详见本报告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注2] 华扬电子尚处于业绩承诺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