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和相关会议议案。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监事杨辉先生、徐小兰女士、唐正蓉女士现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本次公司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因此,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库存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
3、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