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 27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控股子公司江苏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直 接持股57%,以下简称“燧弘华创”)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租赁”)开展的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平安租赁签署了《保 证合同》,担保金额为5,284.32 万元。上述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额度范围内,不存在超额担保的情形。
持有燧弘华创38%股权的少数股东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以其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公司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 反担保;鉴于燧弘华创其他少数股东苏州吴越弘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直接持股比例5%,以下简称“吴越弘创”)由常熟市财政局最终控股,其内部 办理反担保业务的流程繁琐、周期较长,为方便快捷办理融资业务,本次未要求 吴越弘创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平安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公司;
2、债权人:平安租赁;
3、债务人:燧弘华创;
4、担保金额:5,284.32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 但不限于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 付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保全保险费用、财产保全担保 费用、设备处置费用、税费等);
年;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
8、反担保: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华创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11,803.38 万元,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4.92%。公司对外担保均系 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平安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2、沪弘智创《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9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