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4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619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7年5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5,25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7,163,915.10元后,本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48,086,084.9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4,054,784.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031,3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5月2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519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0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761,421股,发行价格为7.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99,999,997.4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6,799,999.96元后,本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93,199,997.52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536,619.5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1,663,377.94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4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69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 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6,852,552.12 |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年初余额 | 46,852,552.12 |
减: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0.00 |
银行手续费 | 1,540.00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402,567.13 |
利息收入 | 104,414.6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47,357,993.94 |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35,000,000.00 |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年末余额 | 12,357,993.9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11,688,004.37元,其中,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281,439,979.31元(2017年度投入22,670,984.65元,2018年度投入130,361,224.98元,2019年度投入75,086,878.61元,2020年度投入31,325,514.23元,2021年度投入17,152,485.84元,2022年度投入4,842,891.00元,2023年上半年度未新增投入),历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130,248,025.06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 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37,142,996.96 |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300,000,000.00 |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年末余额 | 37,142,996.96 |
减: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14,717,130.00 |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印花税的自筹资金(注释1) | 103,535,965.16 |
支付发行费用尾款 | 12,264.15 |
银行手续费 | 1,494.83 |
加:利息收入 | 325,012.15 |
理财产品收益 | 3,906,314.5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223,107,469.49 |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190,659,500.01 |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年末余额 | 32,447,969.48 |
注释1:该项金额包括已置换的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印花税的自筹资金,以及已置换的2023年上半年度每月等额置换金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76,578,158.74 元,其中: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4,717,130.00元,累计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71,929,995.2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102,400,288.97 元;尚未置换的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247,874.5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7年5月11日,公司与首次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承接。鉴于上述情况,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 号 | 余 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 4100028629200024234 | 12,357,993.94 |
备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有3500万元首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2022年8月,公司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 号 | 余 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 4100028619200196158 | 26,736,269.4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 4100028619200198086 | 5,711,700.06 |
合 计 | 32,447,969.48 |
备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有190,659,500.01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
金管理尚未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3年上半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新增投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款项累计人民币41,168.8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款项为6,102.37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款项累计人民币17,657.82万元(该部分金额包括2023年6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但截至2023年6月末尚未完成置换的224.7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 期初余额 | 本期购入 | 本期赎回 | 期末余额 |
2023年上半年度 | 0.00 | 175,000,000.00 | 140,000,000.00 | 35,000,000.00 |
明细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万元) | 起止时间 | 期限(天)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实际年化收益率 | 实际收益(元) |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00 | 2023.1.4~2023.3.3 | 58 | 1.50%或2.61%或2.99% | 是 | 2.57% | 145,158.9 |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00 | 2023.3.7~2023.4.6 | 30 | 1.5%或2.57%或2.84% | 是 | 2.80% | 81,698.63 |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00 | 2023.4.10~2023.5.12 | 32 | 1.5%或2.62%或2.9% | 是 | 2.86% | 88,986.31 |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00 | 2023.5.16~2023.6.19 | 34 | 1.5%或2.66% | 是 | 2.63% | 86,723.29 |
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500.00 | 2023.6.21~2023.7.25 | 34 | 1.5%或2.47%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 期初余额 | 本期购入 | 本期赎回 | 期末余额 |
2023年上半年度 | 300,000,000.00 | 190,659,500.01 | 300,000,000.00 | 190,659,500.01 |
明细情况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万元) | 起止时间 | 期限(天)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实际年化收益率 | 实际收益(元) |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翔安支行:法人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2.10.21~2023.2.10 | 112 | 1.20%~3.15% | 是 | 1.89% | 294,621.36 |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翔安支行:法人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 | 2022.10.26~2023.4.28 | 184 | 1.40%~3.25% | 是 | 2.83% | 3,611,693.16 |
建行厦门同安支行:单位大额存单 | 保本 | 9,990.00 | 2023.4.28~ | 不定期 | 3.1%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工行翔安支行:公司客户大额存单 | 保本 | 9,075.950001 | 2023.5.18~ | 不定期 | 3.1%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3,403.1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168.8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22,000吨打孔无纺布项目 | 否 | 43,403.13 | 43,403.13 | 0.00 | 41,168.80 | 94.85% | 注释1 | 1,081.95 | 注释1 | 否 |
合 计 | 43,403.13 | 43,403.13 | 0.00 | 41,168.80 | 94.85% | 1,081.9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本公司“年产22,000吨打孔无纺布项目”已通过消防验收,并于2019年7月30日取得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出具的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于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试生产调试,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向相关负责部门办理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竣工验收手续及项目投入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证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厂房已在2020年4月投入使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及项目效益未完全有效发挥。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施工期间,施工方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六三”)未严格遵守双方于2016年12月20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严重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拒绝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齐全完整的结算资料。因此,本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承包方中六三立即提交项目竣工内业资料,并赔偿延误工期损失费、质量整改费和 |
工程违约金等费用,以及提请仲裁委员会依法委托鉴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竣工结算总价等事项。截至2023年
月
日止,该仲裁仍在进行中,本公司将根据届时最终的仲裁结果办理项目竣工结算。
工程违约金等费用,以及提请仲裁委员会依法委托鉴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竣工结算总价等事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该仲裁仍在进行中,本公司将根据届时最终的仲裁结果办理项目竣工结算。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7月11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814,498.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5月26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2110号)。本公司已于2018年度全部完成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的置换。 2019年1月1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予以确认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418,153.8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27日至2018年10月31日止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001号)。 2019年2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本公司2019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2,015,373.23元,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上半年度未发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情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3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上尚有资金余额4,735.80万元,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余款及理财收益,后续将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结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释1: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披露,“年产22,000吨打孔无纺布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新增营业收入为67,480.32 万元。该年收入对应的效益为人民币9,660.93万元。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0年4月逐步进入生产状态。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166.3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02.3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657.8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释1)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20,000吨纺粘热风无纺布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3,956.20 | 8,791.88 | 43.96% | 尚未达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37,000吨擦拭无纺布项目 | 否 | 19,166.34 | 19,166.34 | 2,146.17 | 8,865.94 | 46.26% | 尚未达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39,166.34 | 39,166.34 | 6,102.37 | 17,657.82 | 45.0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103.82万元。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印花税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3]23000410013号)。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根据彼时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情况,将5,947.73万元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未超过经鉴证的可置换金额。 2、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在审批范围内,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累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4,630.66万元的募投项目款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2023年6月支付的224.79万元的款项外,相关款项均已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 无。 |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释1:2023年上半年度投入金额包括2023年6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但截至2023年6月末尚未完成置换的224.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