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2024-04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6-05  延江股份(300658)公司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757,8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现有总股本332,764,10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4,757,800股后为328,006,305股,根据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的分配方案,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28,006,305股*0.35元/10股=11,480,220.675元人民币(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11,480,220.675元/332,764,105股*10股=0.34499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344995元。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含税)人民币,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发生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公司现有总股本为332,764,105股,剔除回购股份4,757,800股后为328,006,305股),每10股派0.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2*****885谢继华
201*****775谢影秋
302*****280谢淑冬
402*****481谢道平
501*****587林彬彬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6 月 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1,480,220.675元=328,006,305股×0.035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额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344995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344995元/股=11,480,220.675元÷332,764,105股)。综上,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34499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区后堤路666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腾

咨询电话:0592-7268020

传真电话:0592-522983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