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项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的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市场情况及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原募投项目涉及的擦拭产品及纺粘热风产品的市场推广情况未及预期,经审慎调研、论证,公司拟不再投入原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971.83万元用于热风无纺布改扩建项目(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扣除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金额为准),符合行业趋势及客户需求,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