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YANJAN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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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2 月26 日(星期四)14 点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2 月 26 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6 年2 月26 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集中区后堤路666 号5 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主持人:谢淑冬(公司董事长谢继华先生、副董事长谢继权先生均 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 谢淑冬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6 年2 月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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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并于2026 年2 月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 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7、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26 年2 月10 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0 人,代表股份157,021,8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7.18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155,269,3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6.66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5 人,代表股份1,752,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2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5 人,代表股份1,752,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2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5 人,代表股份1,752,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266%。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林晖、陈威出席了本次 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决议如下: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869,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1%;反对137,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5%;弃 权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4%。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600,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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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161%;反对137,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94%;弃权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5%。
\[2、《关于修订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967,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5%;反对39,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94%。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69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083%;反对39,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72%;弃权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45%。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陈威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2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