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660 |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 公告编号:2023-016 |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527万股, 发行价格为50.19元,募集资金总额126,830.13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6,889.2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9,940.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5 月25日全部到账,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苏公W[2017]B07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支出99,790.58万元(未包括自有资金补充投入部分789.59万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和银行利息8,780.41万元,支出手续费2.81万元,从注销募集资金户转出资金18.93万元,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支出28,909.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 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 32050162903609300660 | - | 收购常州鼎智70%股权 |
该账户已于2023年2月24日完成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微特电机制造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常州宏利电机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常州市诚利电子
有限公司变更为常州宏利电机有限公司,将实施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四路18号”变更为“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19号”。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常州宏利电机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常州市鼎智机电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变更节能电机及泵产品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常州市鼎智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鼎智”)70%股权,变更投资金额10,500万元,并终止原募投项目,将剩余资金14,330.3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变更募集资金24,830.36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100%,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0.7%。
(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1,940.09万元。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截止2022年末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5,302.21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正逐步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常州市鼎智机电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变更节能电机及泵产品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常州市鼎智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鼎智”)70%股权,变更投资金额10,500万元,并终止原募投项目,将剩余资金14,330.3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变更募集资金24,830.36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100%,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0.7%。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按照《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市鼎智机电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常州市鼎智机电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的40%即4,200万元人民币,剩余款项将在常州鼎智2019年至2021年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且完成业绩承诺或者完成业绩补偿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每年应付的股权转让款2,100万元人民币支付给股权转出方;剩余募投项目资金14,330.36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报告期末实施完成。
五、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公司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状态 | 注销时间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 32050162903609909999 | 已注销 | 2022年9月27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 519902106610102 | 已注销 | 2022年7月28日 |
上述账户注销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与以上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9,940.9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0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18.1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790.5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1,013.2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9.21%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微特电机制造项目 | 是 | 22,875.24 | 22,875.24 | - | 10,212.09 | 44.64 | 2020年5月 | 1,251.93 | 否 | 否 |
2.节能电机及泵产品扩产项目 | 是 | 22,968.06 | 不适用 | 是 | ||||||
3.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 | 是 | 8,486.50 | 17,974.60 | 14,777.72 | 82.21 | 2021年4月 | 不适用 | 否 | ||
4.家电智能化组件及微电机产品项目 | 是 | 38,752.91 | 21,062.30 | 15,251.07 | 72.41 | 2020年5月 | 2,565.79 | 否 | 是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6,858.20 | 41,188.56 | 41,188.56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6.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目 | 是 | 10,138.91 | 8,650.74 | 85.32 | 2021年12月 | 2,373.53 | 是 | 否 | ||
7.收购常州鼎智70%股权[注] | 是 | 10,500.00 | 2,100.00 | 10,500.00 | 100.00 | 10,086.97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9,940.91 | 123,739.61 | 2,100.00 | 100,580.18 | 81.28 | 16,278.21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 计 | - | 119,940.91 | 123,739.61 | 2,100.00 | 100,580.18 | 81.28 | 16,278.21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微特电机制造项目”的建成日期延迟至2020年5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原项目的基础上增加新建生产配套设施内容,调减部分研发设备和研发费,并将建成日期延长至2021年5月,原项目更名为“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目”因实施地点公共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其他项目符合调整后的投资计划进度,报告期内处于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目”已实现部分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 2019年8月变更原项目“节能电机及泵产品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总金额24,830.36 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收购江苏鼎智70%股权10,5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4,330.36万元。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 2017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常州市诚利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常州宏利电机有限公司,将实施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四路18号”变更为“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19号”。 3. 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常州宏利电机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节能电机及泵产品扩产项目”变更为“收购江苏鼎智70%股权”,变更投资金额10,500.00万元,并终止原募投项目,将剩余资金14,330.36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1,940.09万元。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5,302.21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 “家电智能化组件及微电机产品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为8,339.64万元(含利息),累计补充流动资金支出8,339.16万元。“家电智能化组件及微电机产品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为了提高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竞争力及地位, 更好发挥企业投资的推动作用,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技术发展趋势拟优化企业投资方向和投资结构,减少建投投资、设备投入、加大技术及产品研发投入,使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3. “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为3,082.09万元(含利息),累计补充流动资金支出3,082.09万元。“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为了提高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及地位,更好发挥企业投资的推动作用,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技术发展趋势拟优化企业投资方向和投资结构,使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4. “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为 1,963.59 万元(含利息),累计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963.59 万元。“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目”结余的主要原因为:新建霍邱县生产制造基地,投入研发设备等,本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达到了预期设计产能和预期效益,扩大了公司空调、洗衣机等微电机以及智能化组件产品的生产能力,更好地满足家用电器微电机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为公司的收入带来新的增长。 5. “收购常州鼎智 70%股权”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718.12 万元(含利息),累计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718.3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终止项目的后续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财务成本。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无余额,募集资金账户于2023年3月均已注销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
[注]已于2020年10月20日更名为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