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 月9日15:00 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19号办公大楼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
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提案内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议案5、7、8、9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2”),在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1:30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来信请寄: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19号办公大楼3楼证券部办公室,邮编:213011(来函信封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11: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19号办公大楼3楼证券
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殷成龙 潘俊闵
联系电话:0519-88369800
传真号码:0519-88369800
电子邮箱:jsleili@leili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19号办公大楼3楼证券部办公室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人)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公司(人)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公司(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该 列 打 勾 的 栏 目 可 以 投 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注:1.请股东在上表每一个议案后空格中“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打
“√”进行选择或填报选举票数。
2.请股东在“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公司(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处进行选择,若股东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且在会议中的表决符合委托人的要求或授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股东账号:
委托人(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 是否委托他人 | ||
股东地址 | 代理人姓名 | ||
股东统一社会代 码证号/身份证 件号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 联系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联系电话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请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11:30前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股东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60
2、投票简称:雷利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编码 |
总议案 |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
议案 1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0 |
议案 2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
议案 3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
议案 4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
议案 5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
议案 6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00 |
议案 7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
议案 8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8.00 |
议案 9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
议案 1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0.00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对应的议案编码1.00,议案2对应的议案编码2.00,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议案编码作为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