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邦股份: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25日至2018年12月4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2018年12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2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1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281名激励对象授予1,778,8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8.13元/份。
6、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首次授予的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00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19年6月5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78,800份调整为1,777,900份,首次授予人数由281人调整为280人。
7、2019年5月15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19年7月3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518,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19年7月10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8、2019年8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777,900份调整为2,311,27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8.13元/股调整为59.83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445,000份调整为578,500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19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首次授予的四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630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19年11月27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311,270份调整为2,304,640份,首次授予人数由280人调整为276人。
10、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19年12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89名激励对象授予578,5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5.73元/份。
12、2020年4月22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0年5月14日,公司发布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618,6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股。2020年5月21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3、2020年8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304,640份调整为3,456,960份,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78,500份调整为867,75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9.55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63.49元/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27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60,531份,期权行权价格为39.55元/份,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预留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400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0年12月8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67,750份调整为865,350份,预留授予人数由89人调整为87人。
15、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注销首次授予的三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651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1年5月13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96,429份调整为2,685,478份,首次授予人数由276人调整为273人;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65,350份调整为859,650份,预留授予人数由87人调整为85人。
16、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含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数量及等待期不可行权数量)由2,750,434份调整为4,125,651份,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59,650份调整为1,289,475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26.03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08.66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8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82,694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108.66元/股,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鉴于预留授予的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500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1年7月13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89,475份调整为1,284,975份,预留授予人数由85人调整为84人。
1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27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39,451份,期权行权价格为26.03元/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的四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3,536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的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387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2022年5月10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88,766份调整为2,765,230份,首次授予人数由273人调整为269人;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2,281份调整为997,894份,预留授予人数由84人调整为82人。
19、2022年6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含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尚未行权数量及等待期不可行权数量)由2,772,823份调整为4,159,234份,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97,894份调整为1,496,841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7.02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72.11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8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60,566份,期权行权价格为72.11元/股,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269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97,111份,期权行权价格为17.02元/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1、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的四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889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的四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50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四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的四名激励对象均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889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50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150,734份调整为2,133,845份,首次授予人数由269人调整为265人;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36,275份调整为975,769份,预留授予人数由82人调整为78人。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影响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而失效的期权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
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四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的四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889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50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注销上述股票期权事项。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18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2018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